关于评选2024年度省级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全省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继续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我校在籍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和2021级、2022级研究生。按省教 育厅分配名额,我校选报“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29人(本科生26人,研究生3人),优秀毕业生”10人(本科生9人,研究生1人),先进班集体”10个(本科班级9个,研究生班级1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1.“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具体由学校规定。在本学段内,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同时要符合《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评选办法》(南审研发〔2023296号)(见附件1)要求。

4.“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评选推荐名额

学院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

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

先进班集体推荐数

政府审计学院

1

1

1

内部审计学院

1

0

1

社会审计学院

1

0

1

工程审计学院

1

0

1

会计学院

1

1

1

商学院

1

1

1

公共管理学院

1

1

1

经济学院

1

1

1

金融学院

1

1

1

法学院

1

1

1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1

1

1

计算机学院

1

1

1

国际学院

1

0

1

总计

13

9

13

四、评审推荐程序

各培养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日。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于415日上午9:00前(过期不予补报)将电子版、纸质版申请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58312816

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将组织学院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暂定为4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学生工作处将综合申报材料评审得分(占总评60%)及现场答辩得分(占总评40%)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学校评审阶段。

五、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要按原则、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结果必须公示。

2.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坚持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优化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3.请在汇总表上明确注明作为具体推荐类别,其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需要区分清楚。

4.各培养学院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以评促建,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评选办法

                    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推  荐表(研究生)

           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研究生)

                   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研究生)

                   5.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研究生)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

202443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评选办法.pdf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doc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研究生).doc附件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研究生).xlsx附件5: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推荐名单汇总表(研究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