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14-02-21浏览次数:1647

南京审计学院学生处

 

学发〔20141


关于开展“2013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金审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我校致公校训,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学〔2014〕3号)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举办“2013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14226

二、参选对象

我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3年;

四、报名方式

1. 请各学院认真宣传落实,将通知转发至各班级,由学生自主报名,也可以由学院直接推荐报名,报名路径:奥蓝学生版——事务办理——2013大学生年度人物申请,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24上午9

各学院先在本学院内进行初选,最终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数统、外国语、国交、政行学院限推1名),学院审核路径:奥蓝管理版——学生管理——奖惩——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审核截止时间:226日下午5

2. 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标题均统一为:南京审计学院xx学院参选人xxx事迹。直接在报名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其中须包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需提供照片。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直接拷贝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3. 报名信息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院党总支核实,在奥蓝系统导出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参选人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于227中午下班前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附件:2013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

 

 

南京审计学院学生处

20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