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胡智强教授继上一任聘期届满之后,再次受聘为浦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 据悉,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按照南京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浦口区政府建立和实施了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聘请来自高校和各个行业的法学专业人士组成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 行政执法监督员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含直属机构)的行政执法情况实施监督。对法律、法规授权的本行政区内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并依据监督情况向政府(法制办)提出立法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建议,推进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员三年一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