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第2号)

发布者:学务委员会发布时间:2020-02-06浏览次数:2137

根据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落实好国家和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进一步将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抓深抓细,更好地维护好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校园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延迟开学。根据省政府最新要求,学校在31日前不开学。请全体师生继续耐心等待,并继续遵守在学校开学前不得返校的规定。具体开学时间待省政府发布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会研究开学时间,并通过多渠道予以通知公告。目前在湖北地区师生的返校时间将根据国家要求另行通知。

二、延迟开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会根据教育厅的有关通知要求,陆续公布在延迟开学期间开展网络教学、导师网上学业指导、网上就业服务以及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等相关工作的安排,请各位师生及时关注。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家期间要认真配合和执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举措,非必要不外出,如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从重点疫区返回目前所在地(含途途经疫区)、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接触、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接触史的师生,都要按照要求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及时登记,自觉严格遵守14天的自我居家隔离的要求,按照要求每天测体温并报告;有上述情况的或者已经是确诊、疑似人员,教工必须要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学生必须要向辅导员报告;从外省、外市返回南京的教工也要向所在党组织报告,自觉居家隔离14天,并以此隔离要求倒推安排好返宁行程。全体师生要认真填写学校“疫区防控监测区块链系统”,按照应报尽报的要求,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

四、在疫情解除前学校将继续实施最严的校园封闭管理。在延迟开学期间,学校实施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公布疫情防控期间进出校门规定的通知》《关于启用“疫情防控期间进校申请”流程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除保障学校运行的必要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和在校内住宿的教工外,其他教职工原则上不得返校。开学期间和开学后的校门管控方案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审计大学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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