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军事理论教学部工作职责

发布者:学务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6-28浏览次数:373

人民武装部、军事理论教学部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合署办公,是校党委主管军事的部门,在校党委、上级军事部门、教育机关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为:

1.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做好《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

2.组织学生完成军事技能课教学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学生军事技能课的计划组织和实施;

3.开展兵役工作。认真贯彻《兵役法》的规定,协助军事部门做好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4.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烈、军属优抚工作和复转军人安置工作;

5. 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6.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部门、教育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