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2023年度赴西部省份
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名单公示
各书院、学院、23届毕业生: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我校2023届毕业生阮淇等4人, 2020届毕业生郑金桥等3人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获得学费补偿资格,详见附件。
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7日前实名反映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邮箱:310193@nau.edu.cn。
2023年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