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依据《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评选办法》(南审校发〔2023〕296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宁缺勿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中国籍2024届毕业研究生
二、 评选名额
不超过2024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
三、 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内的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第1、2条和3、4、5条中的两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无违法违纪行为。
2.按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
3.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名列所在专业前40%,至少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励。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者获得1项与本学科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实习实践,撰写的调研报告、项目计划书、项目报告、案列分析报告等被实践单位采纳,并有1项采纳及取得效益的证明。
5.获得其他突出成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未经批准,截止到评选开始时尚未缴清学费等费用者。
2.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以上违纪处分者。
3.就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违约行为者。
四、 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5月27日前,研究生本人对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参评条件,填写《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导师签字后上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2.学院评议。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形成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日。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于6月5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纸质版申请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53122816。
五、 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要按原则、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结果必须公示。
2.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坚持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优化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
3.各培养学院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以评促建,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 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 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docx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