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位导师和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2024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以学院为单位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条件及名额指标分配
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关心同学,积极组织和参加集体活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课程学习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绩点不低于3.0。
(三)科研与实践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科研能力主要考核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译著、主持或参与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等方面。
实践情况包括专业实践和社会公益实践。专业实践主要考核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践、调查研究、案例编写、撰写实践报告等方面的能力与实绩;社会公益实践主要考核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和参与环保节能、教育助学、扶贫救灾、心理健康、社区服务等情况。
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
4.参评学年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5.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者;
7.延期毕业者。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测评指导意见(附件4),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推荐。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各学院推荐名额依据各学院学生基数,按照A+B模式推荐,其中“A”为确定拟推荐名额,“B”为需学校继续讨论名额,具体指标见附件5,各培养学院提交时需对拟推荐人选排序。
四、进度安排
1. 9月25日前,研究生完成国家奖学金申请书的填写,自行找导师签署意见后,连同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一起提交给所在培养学院审查。
2. 9月30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评审委员小组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初评完成后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确保公示无异议后在10月11日上午9:30前将推荐结果报学生工作处,报送材料包括附件1-3纸质稿1式1份(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做好审核,自行留存),电子稿同步报送至学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联系方式:025-58312816。
3. 10月11日后,拟召开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学生工作处审核合格的国家奖学金人选进行审议,最终确定上报人选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正式上报人选,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填表及事迹材料工作
国家奖学金填表要求详见附件1内填写说明,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所有标明“签名”的,需本人亲手签名,不得代签,不得以印章代替。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6。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请于10月25日前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学生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联系方式:025-58312816。
六、其他事项
(一)注重坚持资助育人导向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将评选工作与育人紧密结合,在综合素质评价和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与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培养学生奋斗精神和感恩意识。
(二)严守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组织评选和报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违反评选要求进行操作,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拆分学生奖学金。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研究生硕士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上报用)
4.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测评指导意见
5.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
6.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24年9月20日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doc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x3 研究生硕士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上报用).xls4 南京审计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测评指导意见.docx5 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xlsx6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征集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