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暨“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5-02-28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5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群体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决定开展2025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最美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南京审计大学全日制注册在籍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五)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自202211日起算),并结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

(六)已获得往届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参选人表现突出,勤奋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至少有一项省级以上主要项目的表彰或奖励。

评选名额

校级大学生年度人物15,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人,共计25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生22人。

四、推荐名额

(一)本科生由书院及国际学院推荐,推荐名额为:润园书院11人,泽园书院11人,澄园书院6人,沁园书院6,国际学院3人。

(二)研究生由研究生培养学院推荐,每院推荐1人。

推荐2人及以上的单位,需要对推荐人进行排序。本次推选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五、评选流程

(一)学生本人申请(228日至34日)

学生本人将报名表、参选人评审汇总表、个人主要事迹材料、相关获奖证明、证件照及生活照等电子材料打包报送至书院、学院报名,文件按照“XX书院/XX学院+姓名格式命名。

(二)书院、学院初评推荐(35日至310日)

1.书院、学院分别依据评选条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在书院、学院范围内公示三日。

2.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310下午15:00各书院、国际学院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名表、评审汇总表、个人主要事迹材料、相关获奖证明、证件照及生活照)发送邮箱:310193@nau.edu.cn,纸质版(报名表、评审汇总表)报送学生事务管理汪老师大活219B;各学院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0102@nau.edu.cn,纸质版报送大活220B门老师

(三)校级评选程序

1.网上投票南审学务官方微信将专题介绍202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并发起网络投票活动。投票结果每个名次之间差额为0.1分,票数最高者为10分。

2.材料评审:学生工作处将邀请专家评委对大学生年度人物相关事迹材料进行打分

3.确定答辩名单根据网络投票及事迹材料打分情况,按照1:1.4的比例,公布答辩名单

4.现场答辩:邀请专家评委现场打分,答辩时间暂定于319

5.结果及公示:学生工作处综合事迹材料评审得分(占总评40%)、现场答辩得分(占总评50%)和网络票选情况(占总评10%),确定最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证书并予以表彰。学生工作处将从2025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奖者中,结合现场评委意见,择优推荐参选“2025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

(四)宣传展示

各书院、学院对所推选的年度人物进行广泛宣传,树立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在广大学生中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六、材料清单

(一)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汇总表(附件1)。

(二)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

(三)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被推荐人的突出事迹,不得插入图片(模板见附件3)。  

(四)佐证材料。凡推荐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中提及的推荐人选获得的荣誉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通知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

(五)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 不超过10M,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 JPG 格式。

 

附件: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附件3: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x

 

 

学生工作处

20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