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文件精神,经过港澳侨学生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评审,综合考虑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现拟推荐以下同学为获得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人选,并予以公示。
姓名 | 学号 | 拟推荐奖学金 |
李燕清 | 243020423 | 港澳及华侨学生二等奖学金 |
姜佩云 | 242010117 | 港澳及华侨学生三等奖学金 |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如对公示对象或推荐工作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025-58318187
联系人:门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