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我校2025届毕业生高稔壹等6人,2022届毕业生郭凯东等3人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获得学费补偿资格,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1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1日前实名反映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邮箱:170102@nau.edu.cn。
附件:
:2025年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本科毕业生学费补偿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9日
各学院: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我校2025届毕业生高稔壹等6人,2022届毕业生郭凯东等3人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获得学费补偿资格,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1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1日前实名反映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邮箱:170102@nau.edu.cn。
附件:
:2025年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本科毕业生学费补偿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