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征入伍本科生学费补偿
(一)资助对象
1.当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在校生;
2.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和在校生(往年入伍未申请资助)。
(二)办理时间
每年10月
(三)办理地点
大活220B(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四)报送材料内容
1.应征入伍学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应征入伍本科生学费补偿汇总表(附件1);
3.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加盖批准入伍地征兵办公室印章,学校财务处印章)。
二、退役复学本科生学费减免
(一)资助对象
1.当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
2.补报符合资助条件的往年退役复学学生(往年退役未申请资助)。
(二)办理时间
每年3月、9月,退役复学当学期需至学生工作处办理。
(三)办理地点
大活220B(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科)
(四)报送材料内容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2.退役复学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
3.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勾选“退役复学”项,一式两份(需加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印章,以及学校财务处印章)。
注意:“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批准入伍地征兵办公室、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栏需自行前往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