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书院2014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书院: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学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南审校发〔2014〕25号)相关精神,为认真做好书院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准备2014年度书院绩效考核工作
1.各书院认真组织学习考核办法。熟悉考核原则、考核指标、考核程序。
2.认真准备支撑材料,填写绩效考核指标表。各书院要按照《南京审计学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中所确定的《书院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应指标填写指标表,准备好支撑材料,按照指标体系分类、分盒整理汇总。
3.认真撰写自评报告,突出亮点汇报。各书院依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撰写《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自评报告需分析各二级指标的现状、存在问题、整改思路、经费使用绩效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重点梳理本书院工作亮点、经验和未来工作的思考。
4.准备PPT汇报。书院各书院工作总结除形成文字材料外,还需制作PPT,PPT汇报时间控制在十分钟内,由书院党委书记作主汇报,其他班子成员补充。
5、进度要求。各书院在12月31日前完成自评工作,2015年1月6日前向学务委员会递交自评报告、绩效考核指标表、PPT。
二、做好“书院工作学生满意度”问卷的反馈工作
根据《书院绩效考核办法》,学务委员会草拟了《书院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问卷》,请各书院在12月26日下班前将问卷的修改意见电子稿通过奥蓝系统反馈至学务委员会学生教育发展中心。
三、辅导员考核相关工作
1.在新的辅导员工作条例或考核办法出台前,2014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按照《南京审计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2012年修订)》和《南京审计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2012年修订)》相关规定执行。
2.高度重视辅导员考核学生测评工作,将学生测评分、测评率作为辅导员考核重要指标。
3.辅导员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各书院将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考核结果及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各一份报学务委员会。联系人: 丁舰丰,djfhjh@nau.edu.cn
特此通知
学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