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
各书院:
为切实做好江苏省201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贷〔2007〕5号)和《2015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苏教助中心〔2015〕7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度
1、组织学生填写《高校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江苏省籍学生。(名单见附件3,以作参考)(5月8日前完成)。
2、书院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学生信息反馈到学院(5月15日前完成)。
3、书院组织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5月25日前完成)。
二、系统使用
第一步: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 http://202.119.175.107/infoms/identity/index.c
第二步:依次点击“生源地贷款”、“学院登记预申请”,在页面上点击“新增”。
第三步:进入录入页面。首先录入或粘贴身份证号码。若是去年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会有一部分信息自动进入,这部分信息也请核对。在录入班级信息请以奥蓝系统中行政班级填写,家庭信息也需填写完整。
关于非江苏省的学生需要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通知他们先咨询家庭所地的资助管理中心需不需要我校出证明,如有需要开证明请各书院在6月1日前统计好学生名单统一报送到学务委员会资助管理中心。
学务委员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