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根据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书院专职学生工作人员及辅导员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截止时,2014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已办理延期申请且未结题者、2015年及2016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未能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请润园书院、泽园书院各推荐2项课题,澄园书院、沁园书院各推荐1项课题,学校最终择优推荐3项课题到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选题可参照《2017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根据当前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新形势,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自拟题目申报。
3.课题必须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江苏省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研究较为突出的实践和理论问题,力求推动实际工作并能探讨出一定的理论经验。鼓励跨学校、不同专业背景的辅导员联合申报,提高研究的组织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开展研究。
4.申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不得与其他已获批课题申请书内容雷同。预期研究成果应对江苏省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
5. 申请人填写《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2)及《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各单位认真组织初审,在初审通过的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书、活页一式三份、《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4)报送至学生教育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0019@n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申请书
附件3: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 2017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申报情况一览表
学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