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审计大学2025年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本科毕业生学费补偿名单的公示

学院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规定,我校2025届毕业生高稔壹等62022届毕业生郭凯东等3人的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获得学费补偿资格,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129日至20251211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1211日前实名反映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科邮箱170102@nau.edu.cn


附件::2025年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本科毕业生学费补偿名单.xlsx



学生工作处

202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