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次数:11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引导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决定开展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及班级。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一)三好学生

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学生总数的10%

评选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5.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6.获得过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二)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学生总数的5%

评选条件:

1.具备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1-5条;同时,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3.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及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

(三)先进班集体

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研究生班级总数的5%

评选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积极上进,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的班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

2.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班级学生均无积欠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并且在发表论文、参加各类学术和科技竞赛等学习科研活动中表现突出;

3.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定期组织班级文化活动和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4.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研究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其所在班级不能申请先进班集体荣誉: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必修课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3.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不接受导师、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经教育不改者;

6.延期毕业者。

三、评审推荐程序

各培养学院依据评选条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日。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于1220日上午9:00前(过期不予补报)将电子版、纸质版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58312816,申请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各学院留存。

四、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要按原则、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结果必须公示。

2.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公平公正、自下而上、综合考量;坚持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加强过程监督,优化评选程序,确保推荐质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

3.请在汇总表上明确注明作为具体推荐类别,其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需要区分清楚。

4.各培养学院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以评促建,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2.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3.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x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申请表.docx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