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2025届毕业生: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的相关精神,现将2025年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于12月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条件与申报要求参见《南京审计大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附件3)。
二、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格(附件1)。如实填写就业单位及联系方式、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等。
2.提供就业证明材料(三方协议、公务员录用通知等)。
3.联系辅导员老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4.各学院于12月5日上午10:00前将审核通过后的学费补偿申请表、学费补偿汇总表及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本科生联系人:门老师,联系电话025-58318187,大学生活动中心220B办公室;研究生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5-58312816,敏行楼510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放弃申请。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向已毕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及时宣传学费补偿政策,并帮助毕业生做好学费补偿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表.docx
附件2: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汇总表.xlsx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赴西部省份审计机关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pdf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