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真正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南京审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现就开展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学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包含2022-2025级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核)、符合认定条件的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次申请)。
二、复核程序
(一)已认定学生资格复核
各班级由辅导员牵头组织认定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学生日常在校表现、实际消费情况,对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标准,对2022-2025级已认定学生开展全面复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认定结果变更工作,包括困难等级调整、资格取消等,确保认定结果与学生实际家庭经济状况相符。
(二)新增困难学生申请认定
新增认定工作依托江苏省统一资助申请平台开展,分移动端申报和电脑端审核两个渠道,具体流程如下:
1.资助申请:学生或家长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服务通道(移动端),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后,在线提交资助申请。
2.系统量化评分:平台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自动打分,同时与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生成量化分值。
3.综合认定:各学院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电脑端)对系统量化分值进行合理调整,量化分值作为认定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4.资助项目审核:按照“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的两级审核机制,完成新增学生资助项目审核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3月13日前,各学院完成《变更认定汇总表》《变更认定情况说明》及新增认定汇总表、学生个人情况说明的整理审核,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科。
2.系统数据提交:3月13日—3月18日,各学院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新增困难学生认定及等级变更学生的审核数据提交工作。
3.学校复核审定:3月18日起,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科开展全校数据复核工作,确定最终认定结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复核及认定工作,严格执行认定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精准性和严肃性。
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民主评议登记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2日
